人体基本的结构和功能单位是细胞,结构和功能相同的细胞与细胞间质形成组织,多种组织形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器官,多个器官构成能够完成某种生理功能的系统,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组成完整的人体。
当生命离去时,经评估功能良好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可以捐献。此外,角膜、皮肤、骨骼、血管、神经等组织可以捐献,遗体也可以捐献。
捐献的器官用于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生命,捐献的角膜用于救治角膜病失明患者,捐献的组织经加工后用于治疗相关疾病的患者,捐献的遗体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2.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www.codac.org.cn)
3.赴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进行书面登记。
4.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
所有登记信息都要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志愿登记证书”是志愿登记的有效凭证,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网络登记颁发电子登记卡,现场登记颁发登记证书。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申请实体登记卡,实体登记卡将连同感谢信一起邮寄给登记者。电子登记卡与实体卡具有同等效力,提倡大家使用电子登记卡。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平台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十、成为志愿登记者,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表达过捐献意愿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抢救和治疗。